各位老师:
按照国家有关节假日放假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15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下:
教师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前
完成阅卷、评卷登分等工作,
1
月
14
日起
把工作重心放在省级示范校建设上来,在完成学院示范校创建办公室安排的工作任务前提下可进行休息,参加寒假到行业企业锻炼的老师按计划日期前去企业参加锻炼,直到锻炼结束,并按学院要求完成相关内容。教职工原则上从
2015
年
1
月
25
日
正式起假(参加企业锻炼的教师从截止日期起),
3
月
6
日
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
2015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