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2013年5月16日讯(记者 刘振)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和今年参加高考的学生,可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到相关机构进行资格认定。
省内在校大学生可向所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资格认定,今年高考的学生可向所在中学报名申请,在外省就读的在校大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资格认定通过后,学生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www.c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随后,在校大学生于6月20日至7月底,新生于8月1日至30日,到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申请贷款的学生条件为: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辖区内;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并取得录取通知书的高校新生或在校生,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期限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我省从2007年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截至2012年底,贷款发放总额逾41亿元,惠及困难学生达69万人次,基本解决了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