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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大专招生报考指南
2014-05-21 12:26     (浏览次数)

【招生对象与报名办法】

招收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及中专、技校、职高三校毕业生。凡高考分数达到省招办划定的高职(大专)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志愿。根据招生计划,将我院填报到A志愿(或第一志愿)的考生可优先确保录取,并可满足所报第一专业,考生可通过电话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进行信息登记。考生报考专业不足20人不开班。

【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在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在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依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计划。

★对所有进档考生,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如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强调分数级差。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生源省的相关政策执行。

★专业录取以总分优先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录取满额后再调剂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满专业;对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除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外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专业语种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注:因工作性质特殊,口腔医学专业四肢有残疾和左利手不予录取,请谨慎报考)。

★各省(自治区)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大专学费为5500/生•年,住宿费为1000/生•年。均按学年收取。

 

【奖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

学院奖学金:2000-3000元。

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绿色通道:在新生报到时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清学费的同学,可先入校报到,学费可予以缓缴。

生源地助学货款:在新生开学报到前向家庭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毕业与就业】

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过职业(执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就业形式,以保证毕业生顺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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