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计划及专业
1、补充招聘2015届毕业生
临床医学专业 10名 建筑工程技术 5名
2、招聘2016届定向福建就业暨就业实习一体化
临床医学专业 30名 检验专业 10名 护理(助产)专业 15名
口腔医学专业 3名 药学专业 3名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在校表现良好,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3、身心健康、思维敏捷,愿为福建医疗卫生事业长期服务;
4、招聘生源仅限与福建省闽江人才服务中心建立长期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高校2016届医学类毕业生。
三、报名考核及政审
由院系把关推荐,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院系统一组织报名,经我中心考核合格后,签订《2016届医学类专科毕业生定向福建提前就业服务协议》。
四、就业分配
1、分配时间:2016年3月1日—2016年7月15日(实习就业一体化分配时间:2015年6月份);
2、分配地点:护理、助产专业县级公立医院,其他专业乡镇公立医院(成绩优秀者也可分配在县级公立医院)。
五、待遇
1、中心引进分配的医学类专科毕业生全部进入国家正式事业编制,办理“五险一金”,享受事业单位干部待遇;
2、中心将在2016届定向福建提前就业的学生中选聘一批优秀的学生安排到福建县级综合性医院,实行“实习就业一体化”;
3、就业学生由医院分配住宿,吃福利性食堂;“实习就业一体化”学生由卫生计生局安排学生宿舍,吃医院福利性食堂;
4、就业学生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和福利政策发放薪资(护理、助产专业第一年收入3000—4000元/月;其他专业第一年收入2500—3500元/月)。
5、福建省闽江人才服务中心跟踪服务二年。
六、行程安排:
(一)、5月4日晚上到达
(二)、5月5日上午9:00 2015、2016届毕业生招聘专场(宣讲)
(三)、5月6日上午8:30签约(需教室一个)
以上安排若有给贵校带来不便之处,敬请包涵。谢谢!
福建省闽江人才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